魅力小说>穿越历史>奇异人生之民国纪事 > 第十七章 传奇
    第二天的报纸,刊登了许诗哲和陆晓眉婚礼的照片,以及梁先生的文章《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的事情》。

    “昨天,我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的事情,——去替许诗哲证婚。

    他的新娘子是王守卿夫人。与诗哲恋爱上,才和守卿离婚,实在是不道德之极。

    许诗哲做学问不成,做人更是失败,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!

    他这人其实聪明,我最爱他不过了,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,还想救他出来,我也有一番苦心。

    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,无不深恶痛绝。我想,他若从此无法在社会上立足,固然自作自受,无可怨恨,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,或者也许还会弄到自杀的地步。我又看着他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,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,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,盼望她能有觉悟,免得将来把诗哲累死!”

    这一篇文章,通篇谴责陆晓眉不守妇道,而对许诗哲有所回护,对他的执着和天真无可奈何又有所担忧。

    沈梦昔读罢,虽厌恶陆晓眉,也有所不平,中国人自古就爱将祸国殃民的名头盖到女人头上,从不肯自我检讨男人的劣根性,到了民国,这样开明的有为之士依然奉行这一套做法,让沈梦昔觉得寒心。

    她啪地把报纸扣在办公桌上。

    “原来你竟是那位“土包子夫人?”孙胜仪笑看着沈梦昔,“从今天起,我要重新考虑一下,男人的话大概只能信两成了。”

    沈梦昔好笑地翻了她一眼“你要记得结婚前擦亮双眼,结婚后睁一眼闭一眼。”

    “呵,至理名言!睁一眼闭一眼能如何,还不是要闹离婚,我哥也闹着要离婚呢,父亲把他狠狠地打了!”

    “离就离,你来我当你不会走,你走我当你没来过。女人如果有人相扶相携最好,没有,我们自己也能站直!”

    孙胜仪听了忍不住击掌,“讲得太好了!这才是真正的新思想!”

    阿欢这一次郁郁寡欢了很久,骏德来了也不能逗得他开心。沈梦昔知道孩子大了,遇事开始往心里去了。

    阿欢某些地方很像许诗哲,比如长相,比如有时候的天真,还有一些理所当然的自私,这是家中独子常有的性格,沈梦昔甚至想过将他送回硖石,自己寻机去美国,但她更明白,美国和德国没有本质的区别,异国他乡,华人生存不易。

    当阿欢将他毛茸茸的头埋在沈梦昔的腿上,轻轻饮泣的时候,她的心还是软了,抬起他的头,擦干他的眼泪,“阿欢为什么伤心了怎么久?”这孩子敏感的性格也是随了许诗哲。

    “表哥都告诉我了,以后父亲就不是我一个人的父亲了,他和那位小姐结婚了,以后还会有别的儿子,他大概会更喜欢那个儿子,因为父亲喜欢那位小姐,不喜欢妈妈”

    “不会的,你是他的第一个孩子,永远是他最爱的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吗?”

    “真的!下次你可以自己问他。”

    阿欢点点头,情绪好了一些。

    “不要哭了,没人喜欢遇事只知道哭的孩子,哭一下可以,总哭就让人厌烦了。你看到鹿鸣的时候,喜欢他在笑还是在哭?”

    “喜欢他笑。”